110年8月1日起托育補助新制通知
親愛的五區家長及托育人員,您好:
有關社家署110年8月1日起擴大補助,將納入第2胎進行加碼,煩請您留意以下資料,避免影響您的權益。謝謝您
•若您110年已領有「未滿3歲兒童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補助」且非第2名子女加碼對象,110年8月免提出申請,將由資訊系統進行總清查作業後,針對資格符合者繼續核發托育補助。
•若您的子女為第2名子女,請準備相關證明,並於110年8月16日(星期一)前,將該證明送(寄)達初審單位(臺中市第五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),逾時未於8月16日前完成者,則補助金額調整自相關證明送至中心之收件日起算(以郵戳日或中心簽收日為憑)。
★相關補助新制可參考衛生福利部網站https://www.mohw.gov.tw/cp-5130-58003-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