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年臺中市居家托育人員提升托育服務品質獎助計畫
一、居家托育人員每年10/1~10/31提出申請。
二、獎助金額:符合申請資格者,每人每年最高獎助12,000元。
三、申請資格:
1. 與政府簽訂準公共化契約滿一年(即111/9/30前簽約),並且目前資格持續。
2. 申請獎助日前 1 年內(111/10/1-112/09/30)無違反法令規定之情事。
3. 申請獎助日前 1 年內(111/10/1-112/09/30)已通過考核。
4. 申請獎助時至少連續收托 6 個月以上,且目前仍持續收托。持續且不間斷收托ㄧ名(含)以上非三等親幼兒,且10月份仍有收托)
※ 其他請詳閱:準公共居家托育人員提升托育服務品質獎助問答集1120331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VLK5pk-zu3sRrVNPCWK-i12Xz9DknT2j/view?usp=sharing(請點網址)
三、檢附文件(請於下方檔案區自行下載列印):
(1)申請表:完整填寫(地址要寫完整)、登記證書字號由中心協助填寫,文件要簽名+蓋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