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重要)114年臺中市居家托育人員提升托育服務品質獎助計畫
114年臺中市居家托育人員提升托育服務品質獎助計畫
一、居家托育人員每年10/1~10/31提出申請
二、獎助金額:符合申請資格者,每人每年最高獎助18,000元。
三、申請資格:
1.與政府簽訂準公共化契約滿一年(即113/09/30前簽約),並且目前資格持續。
2.申請獎助日前1年內(113/10/01-114/09/30)無違反法令規定之情事。
3.申請獎助日前1年內(113/10/01-114/09/30)已通過考核。
4.申請獎助前1年內至少收托滿9個月以上,或連續收托6個月以上且仍持續收托(非三等親且未滿三歲幼兒)。
※其他請詳閱:準公共居家托育人員提升托育服務品質獎助問答集1140101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AOHMO7Y1qv1FC-Nq5MjDiMho84fW0eiX/view?usp=drive_link
四、檢附文件(請於下方檔案區自行下載列印):
(1)申請表:完整填寫(地址要寫完整)、登記證書字號由中心協助填寫,文件要簽名+蓋章
(2)領據收據:要簽名+蓋章,請實貼郵局帳戶封面影本,要清晰並確實貼在領據收據表單內
※申請表及領據不得塗改,若塗改請蓋章。
※建議托育人員可自行評估113/10/01-114/09/30這段時間,是否有達到居家托育人員托育服務考核指標內容,再進行送件。(免附考核表)
請務必於10月31日前,備齊文件繳交至中心!!
(建議您提前送件以便加快審查作業)
※相關資料請查閱【點網址查看】
準公共居家托育人員提升托育服務品質獎助專區
https://www.sfaa.gov.tw/SFAA/Pages/Detail.aspx?nodeid=1057&pid=10935